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:
为指导和规范辐照技术在中药灭菌中的正确应用,保证中药的安全性、有效性,我司组织起草了《中药辐照灭菌技术指导原则(征求意见稿)》(附件1),现征求你局意见,请你局组织辖区内相关涉药单位认真研究。如有反馈意见,请汇总相关意见后填写反馈意见表(附件2),于2015年9月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反馈至我司。
联 系 人:白洁
电 话:010-88330772
传 真:010-88330772
地 址: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6号院
电子邮件:baijie22811@163.com
附件1:《中药辐照灭菌技术指导原则(征求意见稿)》
附件2:《中药辐照灭菌技术指导原则(征求意见稿)》反馈意见表
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化注册司
2015年7月20日
食药监药化管便函〔2015〕765号
附件1.docx
食药监药化管便函〔2015〕765号
附件2.docx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