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:
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》(国发〔2015〕44号),加快推进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,我局组织起草了《普通口服固体制剂参比制剂选择和确定指导原则(征求意见稿)》《普通口服固体制剂溶出曲线测定与比较指导原则(征求意见稿)》《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(征求意见稿)》(见附件)。请你局组织行政区域内相关单位认真研究,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,并填写反馈意见表(附件4),于2015年11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反馈至我局。
联系人:牛剑钊
电 话:(010)67095681
传 真:(010)67056191
电子邮件:njz@nifdc.org.cn
附件:1.普通口服固体制剂参比制剂选择和确定指导原则(征求意见稿)
2.普通口服固体制剂溶出曲线测定与比较指导原则(征求意见稿)
3.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(征求意见稿)
4.反馈意见表
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
2015年10月30日
食药监办药化管函〔2015〕663号附件1.doc
食药监办药化管函〔2015〕663号附件2.doc
食药监办药化管函〔2015〕663号附件3.docx
食药监办药化管函〔2015〕663号附件4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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