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举办“2020 MAH制度全面实施及企业应对策略专题培训班”的通知 |
浏览次数:996次 更新时间:2020-07-28 |
关于举办“2020 MAH制度全面实施及企业应对策略专题培训班”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 新修订《药品管理法》已经在2019年12月1日施行。其中最大的修改,莫过于专设第三章“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”,对持有人的条件、权利、义务、责任等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。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,是指拥有药品技术的药品研发机构和生产企业,通过提出药品上市许可申请,获得药品注册证书,以他自己的名义将产品投向市场,对药品全生命周期承担责任的一项制度。 目前,MAH制度在全国10省市进行了三年试点,虽然国内大多数药企虽然已是MAH,但是对于此制度还是较陌生。因此,本次培训,以最新的MAA、MAH和CSO为主线,以上市后变更及检查相关法规、指南为重点讲解: l MAA委托研发CRO l MAH制度委托生产(CMO,包括委托检验CLO、再包装) l 委托销售储存运输(CSO) 相信,经过培训,对于各药企无论是提升研发申报效率、满足法规符合性,或是整合资源配置、节约运营成本,都会带来非常大的帮助,能够更好地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。 为此,本单位定于2020年8月21日至23日在南京市举办“2020 MAH制度全面实施及企业应对策略专题培训班”,邀请业内权威专家进行解析,具体通知如下: 一、会议安排 会议地点:南京市(具体地点通知给已报名人员) 会议时间:2020年8月21日-23日(21日全天报到)
二、会议主要研讨内容及主讲老师 内容详见附件一(课程安排表) 1. 新法起草老师 MAH主要参与人之一 GMP检查员、组长 2. 丁老师 知名专家 曾任大型医药集团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 负责下属20多家成员企业的生产、质量体系等管理 熟知国内外法规 集团MAH项目实施主要负责人,也是集团质量授权人。
三、参会对象 制药企业管理人员、研发、申报人员、质量、生产人员等相关负责人。
四、会议说明 1、理论讲解,实例分析,专题讲授,互动答疑 2、主讲嘉宾均为行业内资深专家,欢迎来电咨询 3、完成全部培训课程者由协会颁发培训证书
五、会议费用 1.会务费:2500元/人(会务费包括:培训、研讨、资料等);食宿统一安排,费用自理。 六、联系方式 2.参加培训的学员将获得价值499元药成材线上培训平台(https://appnv8mypmx8987.h5.xiaoeknow.com/homepage)年度会员,近两百节系统课程免费学习。 联系人:马超 电话:13240487419 手 机:13240487419 邮箱:1683101345@qq.com
附件一:会议日程安排 附件二:参会报名表
附件一: 日 程 安 排 表
附件二: 2020 MAH制度全面实施及企业应对策略专题培训班-- 回执表 因参会名额有限请尽快报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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